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汇丰源粮食加工厂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且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近日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房市监处罚〔2022〕22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汇丰源粮食加工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3303970046 |
工商注册号 | 110111018697683 | |
组织机构代码 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及多年积累的企业文化,先后与国内外3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配套关系,如中压电器生产线焊接组装用翻转工装, 诺基亚手机生产线配套工装夹具,钢铁研究总院光谱分析仪铸铝外壳、冲击试验机,北京不锈钢异型件加工,北京不锈钢零件加工,空气滤芯冲压模具。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玉琴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五十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七十一条******款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且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百二十五条******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百二十六条******款第(三)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0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2-04-04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